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执行涉及农村、农民、农业的“三农”案件中,坚持司法为民,注重以人为本,合理运用执行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好“温情”牌。充分了解农村被执行人的心理和当地风土人情,以软处理代替硬强制,利用法律进行教育感化,动员被执行人亲属进行劝导,做好人文执行。对愿意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适时安排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执行问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遇到当事人家里有婚丧嫁娶之时,无特殊情况尽量不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拘传等执行措施,合理选择执行时机。
打好“便民”牌。开展“零距离”执行,主动到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开展执行工作,促成案件就地执行;开展“零距离”反馈,及时向申请人通报未结案件的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认真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详细答复其提出的各项问题,争取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开展“零距离”接访,执行庭领导和院领导到村镇信访人住所地当面听取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到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应。
打好“时令”牌。根据农村被执行人的收入和收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结合不同农作物、果树、家畜的成熟期、出栏期以及具体被执行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理预估农村被执行人不同季节的履行能力,选择合适时机采取执行措施。
打好“联动”牌。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自身优势,共同建立多渠道、多梯次的执行联动机制。一方面,邀请基层组织协助开展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线索查控以及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另一方面,在开展强制迁出房屋、强制退出土地等矛盾易激化案件执行行动中,邀请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制定执行预案,并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法律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