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聋哑人犯罪案件手语翻译人员少且难以聘请的情况,我院不断探索创新翻译人员出庭支持诉讼程序,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保障聋哑人诉讼权利。
一是精选翻译人员。聋哑人犯罪案件翻译人员需要精通哑语和聋哑人的动作手势、表情姿态等,因此我院加强与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沟通,聘请该校2名从事特殊教育、专业知识技能过硬、责任感强的教师作为兼职翻译,将翻译人员因时间问题无法出庭翻译而被迫延迟开庭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二是夯实翻译人员的庭审素养。我院定期对该2名翻译人员进行诉讼程序及庭审注意事项的培训,以增强其法律素养,保障庭审秩序。在明确翻译人员诉讼参加人身份后依法向其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在审判法庭为其设立专门席位和座牌标识。
三是注重翻译人员的全程参与。除了庭审中的翻译外,及时协调翻译人员时间,在庭前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权利告知、宣判后送达判决书及判后答疑等程序均通知翻译人员陪同。
四是完善翻译人员出庭经费保障机制。我院参照律师法律援助费用标准计算翻译人员劳务费用,由审判部门填报审批,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发放至翻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