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暗箱”操作,增强中止执行案件的透明度,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大胆改革创新机制,对中止执行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行效率,确保了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今年1—6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15件,执结295件,执结率93.6%,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今年初,宁远法院在学习借鉴其他法院执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力求以程序促执行,以程序保公正,让当事人的申辩渗透在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彻底摒弃中止执行案件不听取当事人阐明理由,仅凭卷宗材料进行操作的陈旧做法,推出中止执行听证制度,并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中止执行听证程序》和相配套的《中止执行听证通知书》,规范了中止执行听证制度,《中止执行听证程序》规定,凡中止执行案件,裁定书下达10日前,由执行人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中止执行听证通知书,当事人提出听证的,执行人员在三日内安排听证,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以外的法官主持,听证会上,法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理由,申辩确有理由的,恢复执行;申辩理由不充分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下达中止执行裁定书。没有送达听证通知书就下达中止执行裁定书的,视为无效;由纪检监察追究承办人责任。该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维护了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