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超过期限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接受吗?

  发布时间:2015-08-06 08:36:38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提交证据的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