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足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21 08:14:40
出资不足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未按照规定数额足额交付而引发的纠纷,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货币出资的不足;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的价值显著低于章程所确定的价额等。
因出资不足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为基础,并结合《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综合考虑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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