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陈丽 何霞) 7月1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石满仓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与原判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被告人石满仓,1984年出生,新野县前高庙乡人。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7月27日被羁押于新野县看守所,后被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6月28日晚,被告人石满仓在上网玩“魔域”游戏时,结识了被害人孙某。两人商定,被告人石满仓将其游戏装备245000个“魔石”以7000元的价格出卖给孙某,在交易成功后,被告人石满仓又向“魔域”游戏运营公司投诉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装备丢失。“魔域”游戏运营公司以孙某的交易违规为由将其购买的游戏装备返还给了被告人石满仓。
案发后,被告人石满仓家人退还了孙某被骗取的7000元。
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满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石满仓在判决执行期间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案发后,被骗财物已退还被害人,该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