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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者的救济?

  发布时间:2015-08-26 09:22:21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侯玉忠 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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