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28 08:43:37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供述,或者伪造成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样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