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出卖人取回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28 08:54:59


 

出卖人取回权纠纷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请求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所引起的纠纷。

出卖人取回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出卖人已经发送货物并且货物尚在途中。买受人尚未受领货物时受破产宣告。买受人未付或未付清全部价款。买受人的破产管理人未要求在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