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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如何诉讼?

发布时间:2015-09-09 08:44:33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包括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与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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