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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伪劣产品的材料、包装、工具的没收?

发布时间:2015-09-28 16:13:39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乱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应当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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